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大事记(2016年)

发布日期: 2019-06-18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大事记(2016年)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1月8~9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延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她强调要准确把握“十三五”的新形势、新要求,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提前谋划,前瞻部署,统筹好服务需求与优化结构的对接,着力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坚持立德树人,科教结合,创新评价机制,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本次会议议定了以下事项: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第三十一次会议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和下一阶段工作的考虑》;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增列“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名单》和《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审议通过了《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深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的意见》《博士生导师学术指导职责指南》和《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1月27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部署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对参加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资格,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以及成绩下达和公布等事项加以说明。

2月16日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发文同意北京市教委和上海市教委开展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以4年为周期。2016年,试点院校遴选符合条件的专科启动试点工作,完成首批与专科医师制度相衔接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建设,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争取成为首批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探索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新办法。

2月23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馈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考生报考资格抽查的结果。对资格审查不严、存在学历或学位不属实考生的三峡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和首都师范大学提出通报批评,并作为2016年资格抽查工作的必查单位再次抽检。

3月4日

教育部通报了部属非中管高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项调查和自查自纠的情况。对10所部属非中管高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行了专项调查,对42所部属非中管高校部署了MBA教育专项自查自纠工作。通报中列出了专项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②花钱买文凭问题;③未经批准私自出国(境)游学问题;④以各种名目违规领取费用问题;⑤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和⑥教学管理不严问题。通报中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说明了核查问责整改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文撤销了武汉理工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权。

3月16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此次专项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共有41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的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2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的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数,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按规定统筹用于本地区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但不得用于本次按“不合格”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予单位。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数,优先用于放弃授权点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限期整改和撤销授权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其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继续行使硕士学位授权并招收硕士研究生。

3月22日

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为促进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提出了以下意见:①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准确把握办学定位。②严控招生计划,严守招生纪律。③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④严格教学管理,规范实践教学。⑤合规合理定价,依规依法收费。⑥加强财务管理,防范廉政风险。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落实。

3月30日

2016年度省级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的主要内容有:①传达刘延东副总理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精神,部署2016年度重点工作。②探讨如何贯彻落实研究生教育“十三五”规划,加强省级统筹规划,继续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等问题。③交流如何进一步加强省级统筹,优化区域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3月31日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对各部门和各单位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4月20日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发出通知,部署2016年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项目工作。2016年的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是在2014年和2015年课程建设试点工作基础上开展的,要求各省根据2014年和2015年课程建设试点工作情况,推荐3所试点单位继续开展2016年度试点工作。

5月10日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委托有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情况的调研工作。调研时间为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要求全面摸清相关学科研究生课程设置、教材使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等情况,调研国外相同或相关学科研究生课程教学,同时分析我国研究生课程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5月11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部署了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安全工作。在下发的通知中对考试安全、安全责任的全面落实、试卷安全、考务培训、综合治理、应急预案的制定、考场的规范管理、考场纪律的整顿等等都作了规定。

6月14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整了全国社会工作、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同时对任期已满的全国金融等28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换届。

7月20日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同志增补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9月5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通知,决定开展2016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此次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范围为:2012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不含以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为基础增列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对应调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主要检查参评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专项评估工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

9月12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学位证书制发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学位办对本地区(本系统)学位授予单位证书制发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

9月 14 日

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加以区分。通知指出,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今后将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要达到同一质量标准;同时要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管理工作。

9月23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了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本次动态调整共撤销博士学位授权点5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25个;增列博士学位授权点3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35个。

11月25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联合下发了《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该办法分为总则、涉密研究生管理、涉密学位论文的定密与管理、涉密研究生的权益保障、奖励与处罚和附则共六章。

12月30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来华留学生攻读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的意见》。该意见对攻读临床医学类(含临床医学、口腔、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对象、学制及培养方式、申请学位的条件与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了说明。

来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编辑:Jia Xiao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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