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直属高校名单
创办民族院校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一大创举,是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体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国发〔1999〕26号),“国家民委”继续管理其所属6所高校: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大学。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各级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民族院校为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社会稳定,为维护我国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全国名单
北京市(1所):中央民族大学
湖北省(1所):中南民族大学
四川省(1所):西南民族大学
甘肃省(1所):西北民族大学
宁夏区(1所):北方民族大学
辽宁省(1所):大连民族大学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 编辑:Jia Xiaofei)
链接:http://www.seac.gov.cn/seac/mwjs/zsgx/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