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域热点 > 甘肃省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
2019-06-28 浏览量()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9〕15号)要求,现将我省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附件)及处理意见下达给你们:
一、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二、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
三、限期整改的学位点及其所在高校要认真查找梳理问题及原因,针对存在短板,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在两年的整改期内,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将定期对学校整改工作进行督导,落实整改任务。
2019年7月10日前,请限期整改的学位点所在高校将整改方案(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上报省教育厅,联系人:崔坚,联系电话:0931-8820901。
附件: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甘肃省结果一览表
甘肃省学位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2日
(来源:甘肃省教育厅网站 编辑:Yu Yan)
链接:http://wlaqcs.gsedu.cn/content-e394e3690828448ba7090f9f2eb8d75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