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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8 浏览量()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
陕学位〔2019〕5号
各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学位》(学位〔2019〕5号),现将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印发给你们。
2019年招生及已入学的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仍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培养和学位授予。自2020年起,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各单位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附件:陕西省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网站 编辑:Li Yang)
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news/qitawenjian/201907/21/15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