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成果 >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新形势、问题及对策
2018-06-07 浏览量()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 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研究院 北京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
摘要:随着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逐步推进, 非全日制研究生被赋予全新的概念内涵和时代特征, 并且在报考人数、录取机制、生源构成、考生选择方面呈现出新形势, 同时也凸显出招考机制隐性失衡、计划配置与实际供需错位、在职人员升学渠道趋窄的问题。在“双一流”建设背景下, 内涵发展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 要求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要从科学编制计划、创新招考机制、优化生源结构、加强招生宣传四个方面制定新对策。
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评价体系与推进战略研究” (16JZD044) 的研究成果
Part-time Postgraduate Enrollment: New Situati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bstract:With the postgraduated education deeply innovation and gradually pushing-on, part-time postgraduates were given a new concept and new era specialties. It has a new situation of registered people, enrollment policies, resources composition, candidate selection. Meanwhile, it shows unbalanced enrollment mechanism, plan allocation and unbalance realistic supply, lack of graduated. Under the new “Double World-Class” background, the connotation development is the necessary way of postgraduates student, which requires part-time postgraduate enrollment to title plan, chooses the better register and increases the structure of new students with reinforcing propaganda four aspects of new policy.
Keyword:part-time postgraduates; enrollment revolution; strategic inspiration;
经过30余年的发展, 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模、类型、层次等方面取得了飞速的进步, 发挥着日益重要的社会功能, 逐渐发展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 正值我国高校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战略新时期, 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突出特征[1], 而非全日制研究生对研究生教育总体质量有着直接影响。2016年9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研厅[2016]2号) , 重新界定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概念, 明确要求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统一标准”“同等质量”“统筹管理”, 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要求, 拉开了深化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招生政策实践帷幕。2017年是新政落地的第一年, 新政执行的有效性和适切性究竟如何?需要我们摸清情况、及时总结、厘清思路、适时调整。
一、概念与特征
(一) 非全日制研究生概念内涵的嬗变
自1981年恢复学位制度至今, 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从无到有, 已走过了30余年。1983年,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部分高校启动了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的试点工作, 并于1985年前后下发了《关于扩大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 陆续拉开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帷幕。20世纪90年代以后,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陆续批准设立了一系列专业学位, 并于1997年会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九五”期间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 (MBA) 学位工作的通知》, 全面启动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在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长期实践过程中,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和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两种教育形式并行发展, 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招录管理工作, 构成了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主要存在形式, 其创设初衷就是为了满足社会在职从业人员的再教育需求, 考生的社会身份成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门槛, 在职人员成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生源构成主体。长期以来, 在职人员以非全日制形式攻读学位为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 并以此形成了非全日制研究生鲜明的内涵特征。
2016年9月, 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是“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 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相比只是在学习方式上有所区分, 而在招生计划、招生录取、质量标准、证书管理等方面并无二致。《通知》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概念内涵上的全新界定, 使非全日制研究生成为与全日制研究生功能互补的全新学位类型, 标志着非全日制研究生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二)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时代特征
《通知》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实践, 其中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概念内涵的全新界定, 完善和丰富了现有的学位类型, 立足于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发展, 将提高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作为根本要求和重要目标, 赋予了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新的时代特征, 主要体现在非全日制的学习方式和功能定位两个方面。其一, 学习方式的灵活性。允许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 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3], 意味着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会在基本年限或学校规定年限的基础上适当延长, 灵活的学习方式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协调学习、工作和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 功能定位的丰富性。以往的在职研究生教育侧重于满足社会从业人员对高层次研究生教育的现实需求, 《通知》在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功能定位上体现了更加丰富的内涵:一方面, 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突出特征, 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统筹管理, 有利于我国研究生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 厘清非全日制研究生功能定位, 契合终身教育的内在要求和发展逻辑, 符合社会对高学历教育的发展需要, 也更加适切国家的教育发展战略和人才储备战略。
二、研究生并轨招生新形势
升学考试制度作为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 历来容易受到公众和舆论的关注, 2017年是《通知》落地施行的第一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成为社会舆论聚焦的热点话题, 这诚然是由于招生培养单位对政策的理解维度和执行程度直接关系到万千考生的教育利益。但除此之外还有更深层的原因, 招考政策改革的实质是教育资源的再分配, 《通知》作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牵一发而动全身, 招生并轨引起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新形势必然牵引公众对招考公平性和正义性原则的关注讨论, 也势必会对紧随其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管理、学位、就业等一系列问题产生深刻影响, 这就需要我们以非全日制招生新形势为锚点, 进行由表及里的再认识。
(一) 报考人数占比明显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并轨导致了研究生总体报考人数的大幅提升。根据《通知》要求, 教育部2017年首次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别, 分别编制并下达了研究生招生计划, 以上年度各招生单位实际录取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为基础, 非全日制研究生共下达计划数136360个, 约占硕士研究生总体计划数的22.17%。非全日制研究生并轨在直接推高研究生总体计划规模的同时, 还引起了研究生总体报考人数的大幅增加。2017年全国研究生报名201万人, 较上年增幅13.6%, 部分区域影响则更为显著, 北京、江苏、辽宁等地硕士报考人数增幅竟高达20%[4]。相较于整体变化和影响, 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占比明显, 进一步厘清非全日制研究生并轨招生形势显得尤为迫切。各省或直辖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人数占研究生报考人数的比例显著, 部分省市接近甚至超过10%。北京市作为首屈一指的研究生教育重镇, 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数达37949人, 占比13.1%;江西省报名5550人, 占比10.65%;黑龙江省报名6289人, 占比9.4%[4]。这一现象与《通知》的实施显然存在着较密切的关联性。其一, 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一样授予学历和学位证书, 改变了以往在职研究生只有学位证的“单证”局面, 一定程度上激发了考生的报考热情;其二, 允许应届生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彻底打破报考的社会身份壁垒, 一定程度上释放了社会对研究生教育的内生性需求, 促使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升温。
(二) 招生面临生源压力
一些招生培养单位没有完成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如山东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1640人, 实际录取997人, 未完成的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约占总计划数的40%, 南京大学未完成计划约占3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未完成计划约占25%[4]。完不成计划数成为各招生培养单位在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工作中的普遍现象, 一些知名高校部分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工作同样面临着巨大的生源压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70名, 实际复试人数3名, 农村与区域发展学院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120名, 实际复试人数18名;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30名, 实际复试人数5名, 法律硕士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50名, 实际复试人数1名。一些专业甚至面临着无人过线的尴尬局面, 如山东大学金融、应用统计、化学工程、软件工程等35个专业;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等7个工程类硕士专业;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机械工程、化学工程等12个专业[4]均出现了“零录取”的情况。这些状况的发生与新政的实施不无关系, 《通知》要求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两类研究生在考试内容和录取分数方面的标准统一, 直接导致了非全日制考生群体的上线率滑坡, 从而使招生培养单位在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上普遍面临生源压力。
(三) 录取机制灵活变通
面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生源不足的困境, 为了完成招生计划, 各招生培养单位普遍启用了较为灵活的录取机制, 大部分高校通行的做法是通过校内外调剂方式完成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计划, 受限于报考非全日制考生整体上线率偏低, 招生培养单位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调剂录取的考生成为生源的绝对主力。天津大学2017年录取的979名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生源中, 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仅占1.3%, 而一志愿校内调剂和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入的比例则分别占到34.5%和64.2% (1) , 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方法中明确表示未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类别, 其法律硕士调剂录取的比例高达95.7%。这种状况在其他高校也普遍存在, 南京大学70%的金融硕士, 华东师范大学98%的法律硕士 (非法学) 、83.3%的教育管理硕士、70%的应用心理硕士均是通过校内外调剂机制录取[4]。另外, 一些高校设法通过新生奖励政策, 从奖助学金、住宿、就业政策等方面给予激励, 意在以此吸引优质生源。如中国人民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为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提供新生奖学金;中国计量大学则承诺奖学金100%覆盖非全日制研究生;北京化工大学规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享有同样的奖助学金政策、同样提供住宿;北京交通大学则承诺为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发三方协议。
(四) 生源构成趋向多元
囿于报考门槛、功能定位和学历认可度等因素限制, 以往报考在职研究生的大部分考生是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社会在职从业人员, 造成在职研究生的生源构成较为单一, 《通知》的施行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考生主观意愿、颠覆了客观录取路径, 进而改变了传统意义上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生源结构。在考生意愿方面, 由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身份限制的解除, 部分应届本科生可以同时兼顾学业和工作, 在工作的同时完成研究生学历教育的深造需求, 改革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因其学习方式的灵活性、学历证书的完整性, 无疑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在录取路径方面, 正如前文所述, 受到录取标准绝对统一的政策影响, 在职人员普遍在初试成绩方面处于劣势, 低上线率直接导致非全日制研究生形成较大的生源缺口, 为了完成录取计划, 招生培养单位允许并鼓励大量全日制考生调剂为非全日制, 相当数量的应届毕业生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如天津大学通过校内外调剂录取的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占比高达98.7%, 这种情况显然对其生源结构造成相当显著的影响, 应届毕业生在所有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中占比66.5% (1) , 改变了非全日制研究生生源传统意义上的单一构成, 形成了应届生与在职人员并存的多元化生源结构。
(五) 考生选择多种多样
社会对高层次学历教育的需求不断扩大, 研究生教育走上了从单一化到多元化的必由之路, 呈现出多样性的时代表征:其一, 考生身份逐渐放宽, 培养对象更加开放;其二, 学位类型日趋多样, 学习方式日趋灵活;其三, 培养模式更加多元, 教学目标聚焦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多样性发展趋势, 为考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 应届毕业生因其在学习的年龄、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的优势, 可以选择与全日制相比更高层次院校的非全日制学位;在职人员可综合考虑学习的经济收益、区域位置、学校层次等各方面因素, 选择适切度较高的培养单位接受教育;考生也可根据工作要求和状况, 选择非全日制定向或非全日制非定向。此外, 招生培养单位在学费标准、户籍档案、医疗保险、就业派遣等方面的政策完善程度, 也是影响考生选择的重要因素。
三、问题与挑战
(一) 招考机制的隐性失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是国家意志和教育战略在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方面的重要体现。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统一管理, 在招生考试过程中与全日制研究生实施统一考试, 划定同一分数, 使两类研究生在考试内容和录取标准上遵循统一性原则, 兼顾了招生考试机制对公平与效率的保障, 从而达到提升非全日制研究生生源素质、保障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改革目的。但缘于招生改革的统一性要求对在职人员上线率的影响, 政策实际落地过程中也存在招考机制隐性失衡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非全日制生源不足、录取困难等方面。在职人员群体作为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主体, 在复习备考过程中又要寻求兼顾学习、工作和生活关系, 初试总体过线率明显低于应届生群体, 直接造成招生培养单位在复试工作中普遍面临着生源短缺的压力。另外, 招生机制或将引发非全日制研究生功能定位的隐性失衡。为完成招生计划, 招生单位使用调剂机制将大量低分数段的全日制考生调为非全日制, 隐性提高了应届生的考研录取率, 以应届生为报考主体的全日制考生面临“高分数读全日制, 低分数读非全日制”的局面, 隐没了非全日制研究生应用型、实践型的功能定位, 不利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科学发展。
(二) 计划配置与实际供需错位
招生计划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资源, 也是贯彻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长期以来, 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模发展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时至今日,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发展重心从“规模优先”转变为“质量优先”, 符合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必然要求。本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机制变化, 本质上是教育资源供给侧改革, 目的是为了解决教育资源与需求之间的供需矛盾。从需求角度看, 我国社会日益增长的高层次教育需要依旧是非全日制研究生发展的内在动力。随着“双一流”战略和教育深化改革进程推进, 非全日制研究生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理念在需求侧的传递效应将会日渐明显, 受教育群体对非全日制研究生“个性化”“品质化”“实用化”的期望将会逐渐强化。但从2017年非全日制的招生情况来看, 招生计划与教育需求之间显然存在着错位, 需要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配置的方式和路径进行重新审视。从供给角度,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资源配置还会引发一系列后续培养的要素优化问题, 首当其冲的是招生规模的爆发增长与培养单位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 培养大量非全日制研究生势必会占用和消耗培养单位的教育资源, 从培养资源投入到日常管理机制, 归根结底都是资源配置问题, 后续将会给招生培养单位带来一系列挑战。
(三) 在职人员升学渠道趋窄
终身教育理念的勃兴由来已久, 随着我国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逐步深入, 终身教育理念已被社会接受并在教育领域得到积极回应, 非全日制研究生因其广泛的服务对象、灵活的学习方式、实用的培养目标, 逐渐发展并形成了一条中国特色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途径, 承担着重要的教育使命。以往的在职研究生考试内容相对简单、入学门槛相对较低, 一些类别的硕士招生限额也可由招生单位根据当年的实际报考情况, 结合国家的指导政策进行自主调节, 因而得到了在职人员的青睐。2017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情况受到《通知》的影响显著, 在职人员的上线率和录取率双双走低, 致使在职人员在生源构成中的占比急剧下滑, 部分专业的应届生甚至成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主体, 在职人员的升学渠道收窄, 若长此以往, 在职人员群体接受再教育的均等性和公平性或将被破坏。招生规则的公平性诚然是研究生教育必须考虑并坚持的原则, 而教育机会均等作为终身教育理念和大众教育需求的直接反映, 也理应纳入深化教育改革的视野。
四、对策建议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顶端和国家创新体系的生力军, 是高等教育质量和国际竞争力的直接体现[5]。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统筹管理, 符合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提高质量的要求, 也是研究生教育供需矛盾在制度层面的系统性和综合性调节, 招考机制的变革是深化非全日制研究生改革的开端、是国家教育方略调整的参照坐标、是招生培养单位选拔优质生源的重要途径, 势必会深远影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深化改革进程。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是推动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 科学编制计划, 主动服务需求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招生计划在其诞生之初并未纳入我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当中, 在以后的发展历程中, 随着我国经济的繁荣, 高层次教育的社会需求持续释放, 在职研究生教育走上了规模化发展的快车道。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 得益于招生计划的灵活性, 在职研究生一定程度上加速推动了我国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化进程, 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作为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支点, 招生计划是国家层面教育体系顶层设计和政策传导的关键信号, 也是招生培养单位进行教学研究活动的基础资源, 其本身兼具政策属性、学术属性和资源属性。其一, 加强计划编制的科学性。要从厘清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功能定位和教育规律出发, 充分认识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在拓宽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性, 坚持质量观与发展观并重, 以招生计划为抓手, 引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体系的结构和资源优化, 逐步建立起招生计划与市场需求、办学能力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6]。其二, 重视社会需求的导向性。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应树立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主观性认知, 在坚持计划性的前提下, 积极导入市场性。在编制细化招生计划之前, 充分调研专业发展动向、了解社会人才需求, 在尊重各自教育资源、学科特色、培养模式的基础上, 将招生计划向发展潜力大、需求缺口大、经济效益大的学科专业倾斜, 做到招生计划的增量安排、存量调控、动态调整。
(二) 创新招考机制, 提高生源质量
生源是教育的基础, 质量是教育的保障, 在坚持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质量标准的前提下, 创新适切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目标的招生选拔制度是根本, 发挥招生单位的录取主体作用是关键[5]。其一, 制度设计要坚持差异化选拔标准。非全日制绝大多数都是专业学位, 应重点考察考生对该基础专业知识的系统掌握和实践应用, 避免非全日制与全日制、专业与学术学位人才选拔标准趋同。其二, 考试内容注重综合素质考评, 要注重初试和复试考核内容的重心差异。初试环节的设置着重于实践操作性和基础理论性内容的有机结合, 复试的考核权重应适当增加, 且更加侧重于考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评, 考试过程中导师的主体责任应当强化, 尊重并发挥导师在行业中的知识积累和人才判断, 提高人才选拔的专业性, 重视考察考生与行业发展的适切度。其三, 构建公平公正的监督体系, 坚持招生信息的阳光公开。建立全国统一平台、统一时间、统一格式公开招生录取信息, 推动招生单位提高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5]。
(三) 优化生源结构, 均衡多元需求
“统一质量标准”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生源结构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 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一段时期, 相当数量的应届生将会选择接受非全日制, 在职人员和应届生并存的局面将会持续, 生源结构在随后的培养环节无疑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产生正向促进作用, 这对于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的完善、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应考虑到教育供给的多元化需求, 在职人员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劣势情况有必要适度扭转。其一, 社会在职人员群体对高层次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客观存在, 研究生教育有必要在公平和效率之间寻求微妙的平衡, 针对现存的问题进行适度的供给侧改革以满足旺盛的社会需求;其二, 保证非全日制研究生生源结构中在职人员的合理比例, 是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的内生性动力, 有利于“双一流”战略的稳步推进, 也符合学习型社会的内在逻辑;其三, 非全日制研究生改革的核心要求是提高质量, 质量保障并非某一环节可以单独决定, 培养过程和招生环节同等重要。并轨之后的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相比, 不仅是名称的变化, 更应有内在的区分[7], 因此既要把好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入口”, 又要重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过程”和“出口”, 构建非全日制研究生一元化贯通体系, 将招生、培养和就业统筹管理、同等看待, 建立政府问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研究生质量保障机制, 完善内外部协同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8], 更加符合改革的整体性原则。
(四) 加强招生宣传, 推动多方认同
《通知》发布以来, 引起了考生以及社会的广泛关注, 舆论主流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改革普遍持赞同态度。据调查显示, 约70%的考生支持非全日制研究生改革, 但也有约32%的考生认为非全日制可以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保证同等培养质量, 而认为两种类型研究生不能保证同等质量的考生占比高达62%[9]。这种状况的出现显然有多维度的原因。其一, 部分公众对以往在职研究生的思维定式, 在并未充分了解非全日制研究生内涵的前提下, 主观上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要求怀有疑虑;其二, 就业难依旧是部分学生选择考研的主要动力,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一个全新的事物, 其就业的竞争力还未经过市场的检验, 社会和就业单位对非全日制学历是否认可, 是考生不敢选择报考非全日制学位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三, 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这一新学位类型的认识往往滞后, 与前些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推广一样, 社会对其认可尚需时日。因此, 加强非全日制学位的招生宣传工作势在必行。一是要形成国家层面、院校层面、社会层面的联动机制, 各自承担起相应的宣传责任, 尽快普及社会对非全日制概念和内涵认知;二是要在招生考试之前通过招生宣讲、政策解读等方式, 建立健全学费、奖助学金、户籍与档案、住宿、医疗、就业派遣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消除考生疑虑, 释放积极信号;三是要推动各级用人单位对非全日制学位的认识和认可, 共同为非全日制学生就业创造社会良性氛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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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数据来源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赵美蓉2017年6月6日在“卓越大学联盟”高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来源:中国知网
责编:Gao Zheng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