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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大事记(2018年)

2019-05-21    浏览量(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大事记(2018年)

 

1月10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对考生资格、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成绩下达和公布等事项都进行了说明和具体规定。

1月17日

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共有18条,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强化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明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1月17日

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规范直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研究生若干事项的通知》(教研〔2018〕2号),对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研究生的各方面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

1月29–30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29–30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延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刘延东同志会议讲话精神;2.听取并审议杜占元秘书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和下一阶段工作考虑》;3.审批以下事项:(1)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结果;(2)2017年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结果;(3)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4)2017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结果;(5)军队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6)西藏农牧学院学位授予权调整名单;(7)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设置调整方案;4.审议以下事项:(1)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做好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2)关于加强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的工作方案。

会议议定了如下事项:1.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和下一阶段工作考虑》;2.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结果》;3.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2017年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结果》;4.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5.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2017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结果》;6.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军队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7.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西藏农牧学院学位授予权调整名单》;8.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设置调整方案》;9.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做好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10.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的工作方案》。

2月11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文件,对现行建筑学硕士、建筑学学士和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进行了调整: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建筑评估委员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硕士专业评估的单位,可通过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申请将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调整为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将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调整为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通过建筑评估委员会本科专业评估的单位,可直接向所在省级学位委员会申请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授权;统筹建筑学硕士和城市规划硕士授权点合格评估和专业评估,加强评估时间、评估工作的有效衔接。

2月27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有3所高校的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4所高校的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2018年招生结束后暂停招生,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2月27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确认西藏农牧学院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属西藏大学的“林学”“作物学”“水利水电工程”“预防兽医学”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及“农业”“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授予权转由西藏农牧学院行使,西藏大学不再行使上述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授予权。

3月14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通知,决定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为统筹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专业人才培养,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交通运输(代码0861)8个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领域中的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3个领域调整到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类别(代码1256)。调整后的8个专业学位类别分为硕士、博士两个层次。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852)待相关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完成后不再保留。

3月15日

教育部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文件从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改进调剂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调剂工作程序;升级优化调剂系统,提升调剂工作效率和加强工作检查问责,强化调剂工作监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3月19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出通知,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评估的对象是2014年获得授权且未调整的学位授权点和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对参评点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评估结果及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开。

3月22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此次印发的名单包括已有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已有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和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

3月27日

2018年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到会做了题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 推动内涵发展再上新水平》的报告。报告总结了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成果,指出了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的新要求,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再上新水平提出了指导意见。本次会议的其他内容有:学习传达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精神;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听取进一步加强学科评议组、专业学位教指委建设的意见建议。参会人员有学科评议组召集人、专业学位教指委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专业学位教指委秘书长。

3月27日

2018年度省级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学习传达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精神;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总结交流落实《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情况。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到会做了题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推动内涵发展再上新水平》的报告。本次会议的参会人员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军队学位委员会负责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军队学位办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科技司、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文化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人事科教司、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负责人。

4月19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对稳步推进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提出了十点意见。可以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单位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5月2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北京工商大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中国民航大学等2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等2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待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授予学位工作。

5月2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对考试安全工作提出了八项要求。随文件还印发了《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安全责任书》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月4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了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起草的《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自2018级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往届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可参照此指导意见做相应调整。原《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学位办〔1999〕7号)及《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学位办〔2009〕23号)终止执行。

5月4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了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及说明,方案自2018级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往届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可参照此方案做相应调整。该方案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方式,招生对象,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学位论文要求,质量保障与监督等六个方面都进行了说明和规定。

5月4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文件,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通知对《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的编写目的、编写要求、支持保障、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5月7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作用的意见》,对进一步发挥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提出了把握政治方向、强化职责作用、完善工作机制、严守纪律规矩、加强支持力度等五个方面的18条意见。

5月10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发展报告》。文件中对报告的编写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给出了《一级学科发展报告》和《专业学位类别发展报告》的编写提纲。

6月13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学位授予单位按规定完成自我评估工作。此项工作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文件还对自评范围和评估材料的报送等进行了说明。

8月8日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打造一流学科高峰,形成“双一流”建设合力,推动“双一流”加快建设、特色建设、高质量建设。

8月20日

教育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开展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创建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评选工作。该项活动面向全国高校,遴选创建100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产生100名研究生党员标兵,辐射带动全国高校研究生党建工作的开展。此项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

8月24日

教育部办公厅下达了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19年全国共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5000人,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55所普通高等学校承担。

8月30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文件对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原则与要求、工作程序进行了规定。

9月25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决定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学位授予权调整至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学位授予单位资格不再保留。从2019年开始招收的研究生,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授予学位。

9月26日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发出通知,决定开展MBA教育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通知明确了回头看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MBA教育巡视整改工作。

9月28-29日

“双一流”建设现场推进会在上海市召开, “双一流”建设高等学校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级管理部门主管同志列席,分6组,分别到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进行现场观摩和交流研讨。陈宝生部长出席总结大会并讲话,要求建设高校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对“双一流”建设的重大指导意义,准确把握新阶段“双一流”建设新要求,按照可靠的、合格的、真实的、有特色、有竞争力、有产出、可持续的目标,加快建设、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市长应勇出席总结大会并致辞。

11月23日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对相关管理机构的职责、考生报考资格、考试招生及学习方式、学费及奖学金政策、招生单位及招生学科专业、报考点、招生办法及程序、违规处理等都进行了详细说明。

12月14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调整了全国法律、会计、税务、警务、医学、公共管理、旅游、体育、工程、应用心理等10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

 

选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9年第5期  编辑:Jia Xiao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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